做好人被构陷 洪艳荣与律师在庭前会议中依法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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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为法轮功学员洪艳荣和梁君开庭前会议。律师顺利把所有证据都过一遍,提出质疑、排除,并对法官、公诉人的管辖权依法提出质疑,与当事法轮功学员一起详细指出警察办案的非法之处。

此次抚宁区法院通知律师来召开庭前会议,这是秦皇岛市第一次发生的由律师申请、被法院通过的一次庭前会议。会议从一月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开始到十二点,接着下午从一点一直开到三点多。参与的有法官石文静、检察官李文明和法轮功学员洪艳荣和梁君及她们的律师。

辩护律师依法质证 洪艳荣善意解除有罪辩护律师

一月十日开的庭前会议,目的是法官、公诉人、辩方律师及当事法轮功学员,在开庭前,把所有问题的证据等提前讨论、排除。

律师对证人证言提出质疑,说时间、事件对比有问题,看录像时,人像模糊,是走路的背影,证明不了是当事人,也没能说明走路与本案的关系。

就这样,从上午十点二十分到十二点、下午一点到三点多,律师把所有证据都过了一遍,提出质疑、排除,并对法官、公诉人的管辖权依法提出质疑。

法官问洪艳荣:你参加法轮功的组织了吗?洪艳荣说,我年轻时,上大学时入党,参加过党组织,党组织有党章、有党员证、有党组织生活。法轮功没有组织,也不存在什么教。

此次庭前会议,为洪艳荣,来了两个律师,一个是北京的律师,一个是当地的吴律师。

吴律师来了,洪艳荣一直看着吴律师,说,吴律师,我不是在检察院阶段已经解除你了吗?吴律师说,我们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委托的,是你儿子聘请我来的。洪艳荣说,那你为什么不去见我,商量一下这件事呢?吴律师支支吾吾地说,我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如何如何。洪艳荣说,那你打算给我怎么辩护呢?吴律师搪塞地说,我现在还不能说,因为录像还没看,定性就不说了,程序也没有走完。洪艳荣说,起诉书上面不都写着吗?你现在说没法说,那怎么给我做辩护呢?吴律师始终没有给洪艳荣一个正面的答复。

于是,洪艳荣当庭要求解除委托关系。法官问吴律师:你同意吗?吴律师说,不是我同意不同意的,是当事人的意见。吴律师要求把刚才的解除他的过程的对话记录,双方签字。法官问:要这个干什么?吴律师拍了照,小声说,涉及到合同的问题。

另外两位律师跟法官商量,能不能让洪艳荣的儿子进来一下,再和吴律师、洪艳荣一起商量商量这件事?法官说,不用,法庭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吴律师向外走时,洪艳荣说:“我不是针对你,因为知道司法局在压你们,是不允许你们做无罪辩护的,我也是为你好,想把你解脱出来,不想给你压力太大,所以希望你能理解 。”

洪艳荣又对法官说:我为什么解除这个委托关系?我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洪艳荣思维非常清晰,她是站在维护大法的基点看待此次被中共迫害。她对律师说,我被判多少年无所谓,我要破除中共诬陷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这个罪名,我要在这上想。

庭审会议中,两位律师和两位法轮功学员保持念正,整个会议气氛祥和。

事件背景:陪同老年法轮功学员递送真相材料 被构陷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海港区七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倪桂云在北戴河区蔡各庄市场,向人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时,被蔡各庄派出所警察绑架。根据背包中的老年乘车证,警察知道了她家地址,就对她家抄家抢劫,她儿子交一千元钱后,警察让她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初起,蔡各庄派出所的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五月三十一日倪桂云被蔡各庄派出所及抚宁区检察院构陷到抚宁区法院,公检法企图对老人非法判刑。

事实上,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面对中共莫须有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念,平和的把真相告诉给民众,正是他们大善、大忍的表现。

倪桂云多次去海宁路派出所,说明自己没有犯法,可是派出所相关人员根本不听,依然罗织材料,将倪桂云构陷至检察院、法院。倪桂云又先后去抚宁县检察院、抚宁县法院想向相关人员说明自己是冤枉的,可是,都被拒见。

就是在这样有冤无处诉的情况下,倪桂云找了律师,整理了相关材料,说明法轮功是合法的,说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却被非法起诉。她想你们不见我,也不听我说,那就看看材料吧;倪桂云要把材料送到抚宁区检察院、抚宁区法院、北戴河公安分局。

因为倪桂云年纪大了,所以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倪桂云去北戴河公安分局递交材料时,有几个朋友陪她一起去的,去的人有梁君、洪艳荣和于树云。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早上八点多,梁君在抚宁区王各庄大集上讲真相时,被绑架;中午十二点,家被抄家。下午一点多,洪艳荣家被非法抄家、绑架。下午六点多,于树云家被抄,当时于树云不在家,警察问于树云上哪去了,她丈夫说被我打跑了。

梁君和洪艳荣还在非法关押中,并被构陷到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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